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继瑞,赵福国, 承德县隆成矿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21民初2350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福国:本院受理原告高继瑞诉承德县隆成矿业有限公司、赵福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1民初2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