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云存义,马努海,马国云,马应军,马金龙,马骞,妥海麦吉, 青海三江雪鹰土特产有限公司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青海陇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青海陇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青海兴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文义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努海、妥海麦吉:本院受理的原告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诉青海文义商贸有限公司、云存义、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陇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海陇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马努海、青海三江雪鹰土特产有限公司、马国云、青海兴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应军、马金龙、马骞、妥海麦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对你们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通知你们于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前来我院提取笔迹鉴定的检材,逾期不来提取检材,视为对签字的真实性认可,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