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杰,杨萍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633民初2324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杨萍:本院受理原告马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33民初2324号民事裁定书、(2021)冀0633民初2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易州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的主要内容: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判决的主要内容:准予原告马杰与被告杨萍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马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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