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蕊莲,丁超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超:本院受理原告罗蕊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