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卓伟,肖登娥,王远兵, 襄阳市永润电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襄阳市永润电器有限公司、肖登娥、王远兵: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卓伟与被执行人襄阳市永润电器有限公司、肖登娥、王远兵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现需对被执行人襄阳市永润电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魏庄村1幢、2幢房产(房产证号:襄州区字第S00043132号、S00043133号及位于深圳工业园深圳大道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襄阳国用2015第420606014003GB00007号)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现依法公告通知如下事项:你公司应于本公告期满后的第五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到本院司法鉴定科见证随机抽签选定评估机构,并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九时到上述标的物所在地,见证由本院组织所选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抽选评估机构和现场勘验。且在后期执行过程中,涉及到评估报告的送达,拍卖日期的通知、拍卖成交等相关手续,法院依规不再另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