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湖北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星信捷投资有限公司 ,咸宁市财政局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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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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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星信捷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咸宁市财政局诉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7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