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丽连,耿涛,向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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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向濛: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连诉被告耿涛、向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