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丽丽,岳彩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83民初2699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岳彩良: 本院受理原告朱丽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83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级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