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静,庞海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982民初3040号,(2021)冀0982执1293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静:本院受理庞海潮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982民初3040号民事判决书,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已于2021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82执1293号执行通知书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241条、253条之规定,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