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京平,何国正,黄赛金, 河北昌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冀1024执异127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国正、黄赛金:本院在执行陈京平与河北昌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陈京平向本院提出追加你们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冀1024执异12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通知书(限期提交书面意见),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