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解俊玲,王妍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冀1081民初458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妍:本院受理原告解俊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4584号案件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9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本案将定于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在霸州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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