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亮, 霸州市宏波家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1081民初4162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霸州市宏波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亮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冀1081民初4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