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春梅,翟仁平, 霸州市勇博家具有限公司 ,霸州市涵艺家电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春梅、翟仁平、霸州市涵艺家电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霸州市勇博家具有限公司与你们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信安人民法庭要求对外委托对原告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取评估机构和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通知你们于公告之日起第63日上午9时到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参加选取评估机构活动,并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第3日对现场进行勘验。 |
刊登日期 |
2021-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