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肖尚武,谢涛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人民法院
内容
谢涛:本院受理原告肖尚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