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华,杨从平,第三人-,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681民初713号,(2021)冀0681民初713-2号,(2021)冀0681民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杨从平:本院受理原告田华与被告杨从平、第三人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81民初713号民事裁定书、(2021)冀0681民初713-2号民事裁定书、(2021)冀0681民初713-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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