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丽华, 涿州市轩逸林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81民初2739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涿州市轩逸林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丽华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81民初2739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费负担告知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及诉费负担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