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涿州市宏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涿州市金东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承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81民初20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涿州市金东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承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涿州市宏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81民初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桃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桃园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