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宏杰,第三人-, 河北尚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涞水分公司 ,河北尚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薪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23民初1270号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薪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宏杰与被告河北尚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河北尚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涞水分公司、第三人北京薪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23民初1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