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金星,陈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28民初120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星:本院受理的原告郭金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628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负担告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