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县支行,刘燕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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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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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燕杉:本院受理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