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单梅英,张文柳,郑中秋,张素尧,马士彬,深州市工信局,深州市春旭纸业橡塑有限公司清算小组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1182民初1408号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文柳、郑中秋、张素尧、马士彬:本院受理单梅英诉你们与深州市工信局、深州市春旭纸业橡塑有限公司清算小组等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182民初1408号起诉书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