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泰皇岛普拉德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吴楠,姜越波,李焰,谢潇,郭阳,谢文超, 昌黎先兴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19)冀0392民初473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阳:本院受理原告(反诉被告)昌黎先兴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泰皇岛普拉德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反诉原告)、吴楠、姜越波、李焰、谢潇、郭阳、谢文超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已审结。因为你现住址不详,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冀0392民初473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