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钱立军,马丽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322民初157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丽辉:本院受理原告钱立军与被告马丽辉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322民初15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