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滦县佳浩运输有限公司湖北三环汽车有限公司昌黎县嘉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0)冀0322民初2168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
内容
昌黎县嘉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滦县佳浩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昌黎县嘉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0)冀0322民初2168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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