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莉,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碧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184民初396号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人民法院
内容
河北碧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本院受理原告李莉诉你、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新乐市人民法院(2021)冀0184民初3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新乐法院204室(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