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国平,马士刚,栗石磊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181民初2246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戴国平:本院受理马士刚与栗石磊、戴国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81民初22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一、责令被告给付原告吊车费10000元及利息。二、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