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建宏,胡斌,王寒丽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冀0130民初64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人民法院
内容
胡斌、王寒丽:本院受理的(2021)冀0130民初642号原告高建宏与被告胡斌、王寒丽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次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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