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北长益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无极县博誉皮革皮件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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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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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长益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极县博誉皮革皮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长益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退还原告保证金70万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支付完毕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均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计算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民事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