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梁国志,邵红亮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冀0131民初3099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人民法院
内容
邵红亮:本院受理梁国志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1民初3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邵红亮偿还梁国志借款61900元及利息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计算),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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