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云益, 晋州市鑫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183民初168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朱云益:本院受理原告晋州市鑫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朱云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83民初1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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