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左普军,王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左普军、王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分别诉左普军、王宇追偿权纠纷二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遵化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