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杨,齐鹏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29民初86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齐鹏飞:本院受理原告刘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9民初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