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志刚,侯晓颖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223民初260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侯晓颖:本院受理许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223民初26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