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其宝, 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冀0223民初1199号,(2021)冀02执1754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其宝:本院受理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0)冀0223民初1199号民事判决书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执17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