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成富,许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225民初277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涛:本院受理原告朱成富诉你买卖合同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5民初27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