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俊峰,全雨春,蒲天伟,高晶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全雨春、蒲天伟、高晶:原告赵俊峰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虚假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