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华忠,李雪丽,李荣丰, 迁西县丰民钢渣处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208民初151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迁西县丰民钢渣处理有限公司、李雪丽、李荣丰:本院受理宋华忠诉迁西县丰民钢渣处理有限公司、李雪丽、李荣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208民初15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