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小平,余海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小平、余海英: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与你们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异议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