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世鑫,杨林,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冀1028民初2108号,(2021)冀1028执恢23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世鑫、杨林: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支行与吴世鑫、杨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1028民初210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一、本院(2021)冀1028执恢23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督促履行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二、本院(2021)冀1028执恢23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吴世鑫名下的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盛世·尚水城D10号楼3单元34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28528号)。三、本院(2021)冀1028执恢236号房产询价函,被执行人吴世鑫名下的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盛世·尚水城D10号楼3单元343号房屋的计税基准价格为每平米10048元。本院将以上述查询价格之和的70%即684439.62元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上述财产将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