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金芝,吴艳彬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冀0607执75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艳彬:本院受理关于朱金芝诉吴艳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2020)冀0607执756号执行裁定书,朱金芝要求对吴艳彬名下位于保定市满城区兰汀竹溪小区地下二层D区121号车位进行司法评估鉴定;请你带上个人有效证件,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选择司法评估鉴定机构并安排勘验现场时间。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将依法指定司法评估鉴定机构。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