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章圈,王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王章圈与被告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截止到2021年7月23日为20400元,要求自2020年2月23日起按照月利率1.2%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