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超,崔天棋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683民初252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崔天棋:本院受理王超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借款1172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2、请求由被告承担本次诉讼费用及违约造成的全部后果)、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2021)冀0683民初252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安国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