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俊锋, 沧州华业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众矿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925民初103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俊锋、沧州华业地热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众矿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925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