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南皮县信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河北巨元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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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巨元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皮县信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