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白晓东,张志艳,张炳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930民初86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志艳、张炳东:本院受理原告白晓东诉被告张志艳、张炳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930民初8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