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祥胜,赵志刚,孟凡亮,齐宝恩,第三人-, 海兴超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924民初618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志刚:本院受理的原告孟祥胜与被告赵志刚、孟凡亮、齐宝恩、第三人海兴超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24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