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树语,汤军,罗庆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28民初308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汤军、罗庆华:本院受理(2021)冀0828民初3083号原告韩树语与被告汤军、罗庆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828民初3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