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向明,蒋光彩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426民初2679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民法院
内容
蒋光彩:原告张向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6民初26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准予原告张向明与被告蒋光彩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张向明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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