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宇文钢,张红,涉县医院, 邯郸市丛台吾尔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426民初92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邯郸市丛台吾尔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宇文钢诉被告张红、涉县医院和邯郸市丛台吾尔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6民初926号民事调解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涉县人民法院涉城镇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