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秦利剑,马现明,杨新吉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冀0426民初13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民法院
内容
马现明:原告秦利剑与被告杨新吉、马现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冀0426民初135号民事判决书,宣判后,被告杨新吉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涉城镇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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